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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4    点击: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14〕47号)及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计算,现将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全市(不含增城及从化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52元。

二、增城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122元。

三、从化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91元。

四、各级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366元。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14年8月6日

附件:关于公布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http://www.hrssgz.gov.cn/tzgg/shbx/ylbxtzgg/201408/t20140828_2171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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