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构建优良的校风与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推动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实现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实践,成长为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依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学生处决定组织开展2025 - 2026学年评优评先创建活动。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1. 借助评先评优活动,引导学生确立目标、规划蓝图,掀起“征程再起 携手追梦”的学习热潮,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丰富学风建设的内涵,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2. 借助评先评优活动,使学生更为全面地认知并发展自我,树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思想观念,激励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以及劳动锻炼,提升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二、创建项目
1. 2025-2026学年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先进班级,优秀大学生(含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等。
2. 2025-2026学年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学校一等奖学金,学校二等奖学金,学校三等奖学金等。
三、活动对象
1. 在校大一、大二和大三学生。
2. 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1)在本学年内存在上课迟到、旷课等违反纪律的行为,或所受处分尚未解除。
2)因未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宿舍环境呈现脏乱差状态,未达到获评两次优秀宿舍或文明宿舍的标准。
3)学业单科成绩出现不及格情况、未达到教育部所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要求且评定等级为良好以下(不含良好)、在综合测评以及评先评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4)有其它错误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经学校讨论不予评奖的;
5)违反学校相关收费制度,无故拖欠学费等费用者。
四、实施内容
1.申报(2026年4-5月):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开展以评先评优活动为主题的班会,加强活动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以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各班或学生个人需依据学校评先评优的评选标准,明确自身拟申报的创建奖项、实施方案及预期效果,并提交集体和个人的创建申请表。
2.培育(2026年5-8月):注重培育进程管理,确保完成预期目标。结合班级和学生专业特点和个性化发展需求,将班级和个人的创建方案落实到实处,确保活动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全面提升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养,达到预期的活动成效。
3.审核(2026年9-10月):依据评选标准检验创建成效,以确保审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申报创建的班级与个人需对自身培育成果进行创建成效展示。学院和学生处将组织评审团,根据班级或学生的申请项目,结合其创建成效开展评审与答辩工作,对申报项目的成效进行审核检验,并推荐获评奖项且公示名单。
4.评定(2026年11-12月):确定并公布2025-2026学年评先评优名单,召开表彰和成效宣传活动,并组成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先进事迹宣讲团进行宣讲。
五、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先评优创建活动,合理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将其融入本学年学风建设的整体规划中,多举措切实提高学风建设成效。并将开展的学风建设活动作为年度先进班集体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活动的过程管理,并将项目的培育过程视为学生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具体的评定名额将在审核环节给予公布。
2.各学院要积极加强学风建设的引导,做好学生学习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引导学生要敢于制定目标,细化目标,付诸实践,积累成效,成为优秀。同时,在创建过程中,勇于面对自身存在的不足,自省自警,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达成预期目标。
3.各学院要以评优评先创建活动为契机,及时收集挖掘学风建设中较好的活动形式和成果,做好凝练、宣传、推广。同时,加强对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先进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学生管理的工作方式,创建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
请二级学院于4月24日前将《XX学院2025-2026学年评先评优创建申请汇总表》发送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工作邮箱:zizhu@baiyunu.edu.cn。
附表:2025-2026学年评先评优创建申请汇总表
学生处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