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质量,扩大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和激励引导作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刘剑锋 孙国忠
副组长:纪秋颖 陈 峰 柳贵东 江满维 段 立
成 员:张大斌 曹玉华 郭保生 汪义军 马丽莹 王先庆 廖开洪 方建松 孙 玮 李振玉 崔曼峰
王家馨 邢増銮 王 梅 刘华兰 刘芳文 李建华 邵名菊 张泽彬 原慧丽 朱 玲 王文娟
贺满云 马海停 李彩凤 周 娥 谢远霞 邢 丽 吴良勇 王晓艳 邓 强 江敏玲 冯绮玲
二、评选工作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
2.《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
3.《广东白云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白云学院学〔2025〕19号)。
三、评选对象及奖励标准
评选对象为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
四、评选条件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所有课程初次考核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若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需提前向学生处报备)。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五、评选具体安排
(一)学生报名(2025年9月12日—21日)
1.报名方式
(1)学生申请:学生根据参评条件,结合本人2024-2025学年的在校表现情况自愿申报,填写《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所有申报学生于9月21日前扫描附件4:“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线上报名通道(申报学生信息填录表)”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
2.参评提交材料
(文件夹命名:姓名+学院+班级+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1)附件1:《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现实表现材料文件夹:2024-2025学年(2024年9月-2025年8月)获奖情况及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个人事迹(word,参考附件2),围绕思想品德、学习表现、社会实践、竞赛获奖及科研成果等。
(4)个人风采展示PPT(10页内为宜,参考附件3)。
(5)个人风采展示视频(格式为MP4,横屏,分辨率不小于1920PX×1080PX,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内容配字幕)。
备注:所有申报学生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21日下午4点前提交至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并同步发送到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工作邮箱:zizhu@baiyunu.edu.cn。
(二)学院初评(2025年9月22日—26日)
各二级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初评。评审小组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教师代表、辅导员及学生代表任成员,评审小组不少于5人。对参评学生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评选,综合其学习成绩、在校生活表现、基层评议等情况,在充分考察、协商、评议的基础上,确定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把初评结果上报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三)评审答辩(拟定于2025年9月28-29日)
个人展示:候选人需要通过PPT展示,从专业学习、思想品德、综合成绩、科研创新、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等方面对自己进行全方位展示,限时5分钟。
现场提问:评审委员会将从专业学习、学科竞赛等方面对候选人进行提问交流。
答辩评分: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候选人的答辩表现进行打分。
最后,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学生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现场答辩等环节的表现,最终提出我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材料,报省教育厅审议。
(四)表彰和奖励
根据省教育厅最终审议的评定结果授予“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0元;
学校将隆重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获奖学生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榜样事迹宣讲活动,激发在校学生积极进取、奋勇前行,在求学道路上勇攀高峰,自觉形成感恩、励志、自强、奉献的思想和行动,从而更好地促进学校学风建设。
六、评选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政策,坚持育人导向。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学生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班会、新媒体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让学生对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评选形式都有全面的了解,将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与资助育人紧密结合,在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的同时,培养学生爱党爱国意识和不懈奋斗精神,教育学生学会感恩、回报社会。
2.严格规范评审,按时报送材料。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是通过对前期开展的2024-2025学年评先评优创建方案进行成效验收,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组织评选,加强对候选人申报材料的审核和答辩指导,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材料,确保准确无误。在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和当年所有奖学金评选资格,同时追究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责任。
学校监督投诉电话:020-89913873
联系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冯老师
资助服务中心工作邮箱:zizhu@baiyunu.edu.cn
广东白云学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