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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6    点击:

各院系(中心):

根据《广东白云学院学生评先评优实施办法》(白云学院学〔2009〕19号)文件要求以及2011届毕业生工作安排,为了表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2011届优秀毕业生, 并激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不断进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2011年毕业的本、专科学生。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皆可参评:

(1)平均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

(2)曾获“优秀大学生”或“优秀大学生干部”称号;

(3)实习表现突出,深受单位好评,实习成绩优秀;

(4)在各类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

3、凡出现如下行为表现之一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1)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先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诚信行为者;

(3)学业单科成绩不及格;

(4)不符合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要求,评定等级为良好以下(不包括良好)者;

(5)违反学校相关收费制度,无故拖欠学费等费用者;

(6)有其它错误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评选时间

1、院系初评阶段 5月16日至5月31日

2、学校审批阶段 6月1日至6月10日

四、评选办法

1、各院系(中心)成立以院系(中心)领导为正副组长,毕业班辅导员为成员的评选小组,按评选条件认真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31日将附件1和附件2(书面稿以及电子版)报学生处服务科。

2、学生处、教务处对优秀毕业生上报材料进行审议,确定初步名单后报学院审批。

五、评选名额及奖励

1、评选名额(按各毕业班人数10%评选)

序号

系 别

07本科

08专科

小计

优秀毕业生人数

1

机电系

185

281

466

47

2

计电系

253

270

523

53

3

外语系

154

214

368

37

4

经济系

398

399

797

80

5

管理系

389

256

645

65

6

艺建学院

307

407

714

72

7

国际中心

0

80

80

8

合 计

1686

1907

3593

362

2、奖励

授予“广东白云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广东白云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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