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中心):
根据《广东白云学院学生评先评优实施办法》(白云学院学〔2009〕19号)文件要求以及2011届毕业生工作安排,为了表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2011届优秀毕业生, 并激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不断进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2011年毕业的本、专科学生。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皆可参评:
(1)平均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
(2)曾获“优秀大学生”或“优秀大学生干部”称号;
(3)实习表现突出,深受单位好评,实习成绩优秀;
(4)在各类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
3、凡出现如下行为表现之一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1)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先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诚信行为者;
(3)学业单科成绩不及格;
(4)不符合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要求,评定等级为良好以下(不包括良好)者;
(5)违反学校相关收费制度,无故拖欠学费等费用者;
(6)有其它错误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评选时间
1、院系初评阶段 5月16日至5月31日
2、学校审批阶段 6月1日至6月10日
四、评选办法
1、各院系(中心)成立以院系(中心)领导为正副组长,毕业班辅导员为成员的评选小组,按评选条件认真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31日将附件1和附件2(书面稿以及电子版)报学生处服务科。
2、学生处、教务处对优秀毕业生上报材料进行审议,确定初步名单后报学院审批。
五、评选名额及奖励
1、评选名额(按各毕业班人数10%评选)
序号
系 别
07本科
08专科
小计
优秀毕业生人数
1
机电系
185
281
466
47
2
计电系
253
270
523
53
3
外语系
154
214
368
37
4
经济系
398
399
797
80
5
管理系
389
256
645
65
6
艺建学院
307
407
714
72
7
国际中心
0
80
80
8
合 计
1686
1907
3593
362
2、奖励
授予“广东白云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广东白云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