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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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发布日期:2015-09-09    点击:

2015级新生参保后、未领到学生证和医保卡前在校医务室就诊,可以享受医保记账待遇,但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胸卡(领取了学生证后,则出示学生证即可),便于以后补录参保学生信息准确无误,不能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胸卡(或学生证)的,将按自费处理。领取了医保卡以后,则出示医保卡和学生证(或胸卡)即可。

特此通知

医 保 办

二○一五年九月九日

招生咨询:020-36093333  传真:020-36095259

西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学苑路1号

北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九佛西路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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