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服务学生发展,持续改善学校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并广泛采纳学生对学校发展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畅通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沟通渠道,共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学校的实际,学校特设立了线下和线上学生反映意见渠道,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生线下反映意见渠道
1.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党组织书记)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
地点: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校长接待日
时间:每双周二15:40-17:00
地点:学校图书馆二层接待室(201房间)
(通过校学生会权益服务中心报名参与)
二、学生线上反映意见渠道
广东白云学院线上反映意见邮箱地址一览表
序号
所属学院(单位)
电子信箱
1
会计学院书记信箱
lm.chen@baiyunu.edu.cn
2
应用经济学院书记信箱
zb.zhang@baiyunu.edu.cn
3
工商管理学院书记信箱
hl.liu@baiyunu.edu.cn
4
教育与体育学院书记信箱
zhihua.li@baiyunu.edu.cn
5
外国语学院书记信箱
l.zhu@baiyunu.edu.cn
6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书记信箱
jl.he@baiyunu.edu.cn
7
机电工程学院书记信箱
FangWen.liu@baiyunu.edu.cn
8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书记信箱
P.yang@baiyunu.edu.cn
9
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书记信箱
mj.shao@baiyunu.edu.cn
10
建筑工程学院书记信箱
ShuMing.Li@baiyunu.edu.cn
11
艺术设计学院书记信箱
jh.li@baiyunu.edu.cn
12
传媒学院书记信箱
mxh@baiyunu.edu.cn
13
国际学院书记信箱
yx.xie@baiyunu.edu.cn
14
学生处处长信箱
jx.deng@baiyunu.edu.cn
15
教务处处长信箱
nl.li@baiyunu.edu.cn
16
校长信箱
byxzxx@baiyunu.edu.cn
三、注意事项
1.应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意见。
2.意见反馈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若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姓名、请求、事实、理由,以及相关的佐证材料。
3.对投诉事项处理不服,有要求复查、复核的权利。投诉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或口头答复之后在学校校长接待日时请求复核。
4.任何人在反映意见时要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便于学校核实反映内容以及反馈办理情况。
针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和投诉的问题,学校及相关负责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和处理。
学生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