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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1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白云学院学生评先评优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及2019届毕业生工作安排,为表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2019届优秀毕业生,激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不断进步,特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年毕业的本、专科学生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评:

(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

(2)曾获“优秀大学生”或“优秀大学生干部”称号;

(3)企业实践教学表现突出,深受单位好评;

(4)在各类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

3.凡出现如下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1)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学术有不端行为 ,综合测评、评奖评先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诚信行为者;

(3)学业单科成绩不及格者;

(4)不符合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要求,评定等级为良好以下(不包括良好)者;

(5)违反学校相关收费制度无故拖欠学费等费用者;

(6)有其它错误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评选时间

1.二级学院初评 5月21日至6月3日

2.学校审批 6月3日至6月10日

四、评选办法

1.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正副组长,毕业班辅导员为成员的评选小组,按评选条件在班级中采取个人申请、班干部推荐、辅导员推选等方法进行评选。

各班级评选结果需在班级中QQ群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评审小组审批;学院审批后于6月3日前将附件:《2019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报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学生处、教务处对优秀毕业生上报材料进行审议,确定初步名单并报学校审批。

五、评选名额及奖励

1.评选名额(按各毕业班人数10%评选)

2.奖励

授予“广东白云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学生处

2019年5月21日

招生咨询:020-36093333  传真:020-3609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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