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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4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校应征入伍服兵役相关资助政策清算资金及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教科2020〔144〕号),2020年省财政一次性安排我校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19.07万元,用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相关工作,为做好本次专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使用范围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具体资助范围如下:

1.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救助、孤儿、残疾、低收入、特困职工、优抚对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助;

2.省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春节车费补助;

3.因学生本人或家庭发生突发性事件、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的专项补助;

4.学生自立自强,在校积极参与勤工助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5.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救助、孤儿、残疾、低收入、特困职工、优抚对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省级以上奖励和获得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奖励性补助。

二、评定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上述第三条和第五条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广东白云学院2020年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符合其它条件的由辅导员汇总上报。

2.学院初审。辅导员根据资助对象及范围组织班级学生申请和班级评议,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3.学校审核与公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按标准给予资助。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任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良好的行为素养。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资助工作,主动深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需求,结合2020-2021学年学生在校接受资助和奖励的综合情况及本次资助范围统筹评选,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获得相应资助,公平、公正、公开、按时完成有关工作。并于2021年3月4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将《广东白云学院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资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和《广东白云学院2020年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资助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185503466@qq.com。

附件1:广东白云学院2020年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资助申请表

附件2:广东白云学院2020年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资助汇总表

广东白云学院学生处

2021年1月24日

招生咨询:020-36093333  传真:020-3609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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