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服务 > 正文

户口办理须知

发布日期:2012-07-10    点击:

1 学生入户 1.1 新生入户资料: 1)学校证明 2)录取通知书 3)户口迁移证 4)身份证原件 5)新生入户名册 6)新生录取名册 7) 第二代身份证相片2张/回执 1.2 学生转学入户资料: 1)学校证明 2)入户名册 3)户口迁移证 4)身份证原件 5)转学文件(批复)——原件、复印件 6)新生录取名册(要求原录取学校盖章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字样) 7) 第二代身份证相片2张/回执 2 学生迁户 2.1毕业生迁户手续: 集体: 1)学校证明 2)户口卡 3)学生户口迁移名册 个人: 1)学校证明 2)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 4)户口卡 5)如异地派遣的要求出具单位接收证明(函)/入户指标卡 2.2毕业生复户手续: 1)学校证明(报告) 2)已办理暂缓的相关资料 3)在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复户 2.3学生退学迁户: 1)退学审批表 2)退学证明(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 4)户口卡 3 教职工入户 3.1应届毕业生工作入户: 1)单位证明 2)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3)入户指标卡 4)户口迁移证 5)身份证原件 6)第二代身份证相片2张/回执 3.2工作调动入户: 1)单位证明 2)村委、镇计生办证明 3)调动函/令(原件、复印件) 4)入户指标卡 5)户口迁移证 6)身份证原件 7)第二代身份证相片2张/回执 4教职工迁户 4.1教职工自购商品房的迁户手续: 1)单位证明 2)户口卡 3)身份证原件 4)准确的入户地址(房产证/购房合同) 4.2离职迁户手续: 1)单位证明 2)准迁证(市公安局办理) 3)村委、镇计生办证明 4)户口卡 5)身份证原件 6)接收单位证明 5 教职工家属入户 5.1出生随母入户: 1)单位证明 2)《出生医学证明》——如外地出生的需到白云区妇幼保健院盖章 3)《出生医学证明》、计生服务证、母亲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全部提供原件 5.2出生随父入户: 1)单位证明 2)村、居委证明 3)镇计生办证明 4)《出生医学证明》——如外地出生的需到白云区妇幼保健院盖章 5)《出生医学证明》、计生服务证、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全部提供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

招生咨询:020-36093333  传真:020-36095259

西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学苑路1号

北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九佛西路280号

ICP备案号:粤ICP备15092391号-2  邮政编码:510450

  • 白云学工微信公众号白云学工微信公众号
  • 白云易班白云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