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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管理办法(2015)

发布日期:2015-01-05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47号)规定,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包含大中专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将与新农合合并,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医保年度调整为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修订的《广东白云学院参保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管理办法(2015)》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医保报销受理地点:西区校医务室;医保报销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08:10-12:00、13:50-17:10(遇节假日顺延)。

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附件:广东白云学院参保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管理办法(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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