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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我校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2024级新生不参评)
二、奖学金奖项及奖励标准(以教育部通知为依据)
1.本科学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2.我校各奖项配额情况。
(1)港澳及华侨学生(本科生):一等奖1名,6000元;二等奖2名,5000元;三等奖3名,4000元。
(2)台湾学生:三等奖1名,4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无学业单科成绩不及格等现象。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学生请于10月31日前,填写《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或《附件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进行申报。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随申请表上交,给辅导员。
2.单位审核
各单位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组织初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确认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等材料的真实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学生类别的学生综合评定后,确定推荐人选后将已盖章学生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审核,附件3发送至资助服务中心工作邮箱:zizhu@baiyunu.edu.cn。学院提交截止时间11月3日。
3.学校评审
学校将以学生个人的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作为主要参考依据,进行评审。11月5日前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
五、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评选推荐工作,严把质量关。参评学生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联系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冯老师,联系电话:020-89913873
附件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xls
广东白云学院
2024年10月28日